扎赉诺尔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扎赉诺尔区(Dalai Nur District)简称扎区,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辖区,由满洲里市代管,西北靠满洲里市区,辖5个街道、1个镇,总面积279.5㎞²,总人口90614人(2013年)。区人民政府驻第三街道新政街1号。 扎区位于呼伦贝尔草原西北部,地势西高东低,草原广阔,山峦起伏。呼伦湖位于辖区南部,“扎赉诺尔”(蒙古语“达赉诺尔”之同音异译)是呼伦湖的习惯称谓,意为“海一样的湖”。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,冬季漫长严寒,夏季短促凉爽。扎赉诺尔煤炭地质储量101亿吨,是一座因煤而兴的工矿城市,煤炭、电力、化工、加工制造、商贸物流、文化旅游是扎区的支柱产业。2014年,扎赉诺尔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0.7亿元,比2013年增长8.2%;地方财政收入6.6亿元,比2013年增长10.7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00元,比2013年增长7.5%。截至2014年,扎赉诺尔区辖5个街道、1个镇,26个社区,1121个居民小组。扎赉诺尔地区地质构造处于第三沉降带海拉尔多字型构造地区,由额尔古纳隆起带和呼伦贝尔沉积带组成。北部略微凸起,东有嵯岗大断层,西有扎赉诺尔大断层。扎赉诺尔断裂由于沉降带由一系列呈北东向的扭性断裂组成,区域内褶曲不发育,构造比较简单。沿扎赉诺尔断裂有大量燕山期的酸性中性火山岩喷发。浅层侵入岩由于自然力的作用广泛出露。